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文件精神,省担保集团积极与省级银行机构、法人银行机构对接开展“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不断探索开辟省级先行统筹搭建平台、市县适时参与业务的新路径,凝聚体系力量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发展,支持乡村振兴、人才强省、创新强省等重大战略实施,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截至10月末,“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规模累计达到47.92亿元,在保余额45.90亿元,在保户数6009户。
探索新型银担合作机制,先行统筹搭建省级平台
在国家融担基金推出的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基础上,集团充分发挥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龙头引领作用,下属省融资担保公司在省级层面先行统筹开展浙担版“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创设特色业务模式,统一业务规范标准,制订业务操作流程,带动市县担保机构共同开展“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
积极创新分保合作模式,省市联动推动业务发展
省融资担保公司与有关市县政府性担保机构创设了上下贯通、业务联动、优势互补的业务合作机制。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省融资担保公司与金华国控担保、磐安国控担保等试点机构开展浙担“总对总”合作批量担保业务分保合作,与磐安国控担保的首期金额1101万元分保合作业务已于11月初落地,与金华国控担保的分保合作业务也将于近期落地。分保合作模式利用省融资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强、与银行谈判议价能力强的优势,解决了市县担保机构因资本实力和业务能力不足,无法得到银行授信支持的问题,推动市县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更好服务企业融资。
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实现“总对总”业务扩面增量
省融资担保公司还联合市级担保机构与市县城商行等银行分区域共同开展“总对总”业务,即属地担保机构与银行在属地范围内开展业务,省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在属地范围外开展业务。在省融资担保公司的带动引领下,进一步加深了市县担保机构与属地内法人银行的合作,统一了业务规范标准。近期,省融资担保公司将与温州银行、金华银行、绍兴银行及各市级担保机构开展该模式的业务合作。